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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志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志云女士、朱志纯女士、刘鹰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上述承诺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4月16
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人员作出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