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第一次


(资料图片)

临时股东大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1575号《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

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可转债发行募

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

费用合计 5,934,6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

集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用于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5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新项目(两河口水电站)建设。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2022年6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

行、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账号专户用途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511601016018160157436两河口水电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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