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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黄克先生因职务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黄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辞职后,黄克先生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三、黄克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之签名页)

李爱文

廖义刚

钟 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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