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市场对于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销保荐的浙江国祥

IPO项目的关注,现对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承销费的说明

本次发行承销费率综合考虑项目周期、工作量、市场类似规模的

承销费率,经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承销费率为7.74%。

此外,本次发行已经暂缓,保荐机构尚未收取承销费。

二、关于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管理

人的投资基金东证汉德于2018年10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从浙江国

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祥控股”,系浙江国祥控股股东)、绍兴博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取得了浙江国祥的股份,东证汉德的入股价格系依据浙江国祥彼时外部股权转让的公允价格

为基础确定。

国祥控股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分别出资东证周

德、东证夏德、东证唐德及东证合创,该等行为系国祥控股基于自身资金管理需求的独立投资行为。

上述相关内容已在浙江国祥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文件中说明披露,

敬请投资者参阅。公司当前正全力配合做好项目专项核查工作。公司将持续规范运作、合规展业,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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