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新天转债,债券代码:128091)处于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截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231,780,075股。
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分配总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二、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023年5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231,780,075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公司股本可能每天均有变化,最终权益分派后的股本变动情况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31日;
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1日;
本次无新增可流通股份。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471 | 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21元/股调整为8.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发布的《关于“新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3号7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光平、王伟
咨询电话:0851-86298482
传真电话:0851-8629848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5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