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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10月11日消息,兴业银行发布公告,今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兴业银行陈信健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3〕319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陈信健先生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行长的任职资格。根据相关规定,陈信健先生自2023年10月11日起就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行长。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张学文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据了解,今年7月18日,兴业银行发布公告,董事会收到董事、行长陶以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陶以平因任职年龄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行长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陶以平先生的董事、行长任期至2023年7月18日结束。同时,兴业银行监事长陈信健和监事何旭东因工作职务变动和工作安排原因决定辞去相关职务。

兴业银行当时表示,任职期间,陈信健立足监事会监督职责,带领监事会勤勉合规高效履职,持续优化监督机制,创新监督实践方式,紧扣全行发展大局,深化监督内涵,为推动本公司健全治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和防控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陈信健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7月26日,兴业银行发布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信健先生为行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信健先生为行长,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陈信健先生行长任职资格之前,董事会指定陈信健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自陶以平先生辞任行长生效之日起,直至陈信健先生行长任职资格获核准。

据介绍,陈信健,男,196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兴业银行党委副书记,代为履行行长职责。历任福建省财政厅金融处、外债处处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兴业银行党委委员、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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