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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0月 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95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2年 10月 11日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及落实,同时对《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
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现将反馈意见回复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文件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