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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特网讯10月19日消息,“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微信公众号发文表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对于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贷款。同时,对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发放贷款的政策维持不变。本政策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据虎特网了解,已有多地持续优化或调整公积金政策、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统计,苏州10月10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扬州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放宽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绍兴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及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中山、汕尾、珠海等城市陆续发文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此外,广州发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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