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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电子(股票代码:834107)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4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48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4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666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