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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02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活动参与人员 | 参与投资者: 通过网络参会的投资者及海通证券、南方基金、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国盛证券、东海基金、杉杉物产等机构投资者和分析师 |
公司接待人员: 董 事 长 朱承军先生 独立董事 杨汉明先生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王军涛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熊维祥先生 资产财务部、生产技术与营销部、投资发展部、建设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 |
时间 | 2023年5月23日下午3:00-4:30 |
地点 | 公司3706会议室+“进门财经”网上平台 |
形式 | 音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 |
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 |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16:30通过“进门财经”网上平台举行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音频直播+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分为董事长致辞,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业绩情况说明,现场投资者问答和网络文字互动等环节,公司董事长朱承军、独立董事杨汉明、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王军涛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投资者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于火电、水电,新能源等各业务板块的发展规划? |
答:(1)湖北能源紧紧围绕国家的双碳目标,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不断推动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低碳发展;坚守“湖北省能源安全保障平台”和“三峡集团综合能源平台”两个平台的战略定位,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大力发展新能源。把发展新能源作为落实“双碳”目标、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根本之举,以“风光水(储)”、“风光火(储)”等多能互补大基地为重点推进新能源资源获取和项目开发。 (3)稳妥有序发展水电和抽水蓄能。准确把握新型电力系统对调峰调频能力的需求,聚焦区域负荷中心、新能源资源富集区、经济发达地区布局抽水蓄能项目,有序推进罗田平坦原等抽蓄项目和淋溪河水电站开工建设。 (4)清洁高效发展煤电。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好煤炭、煤电的兜底保障作用,积极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期间加快宜城火电两台百万机组建成投产。 (5)协同发展煤炭、天然气业务。积极向天然气储气调峰、城市燃气等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延伸,完善天然气“一张网”布局,推进荆州煤炭储配基地一期工程尽快达产。 (6)探索发展综合智慧能源等新兴业务,积极跟踪能源发展新方向、新领域、新业态,把握未来发展先机。 2.公司未来抽水蓄能的发展目标和节奏?除抽蓄外公司还有什么辅助服务项目计划? 答:(1)公司未来抽水蓄能的发展计划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达成广泛共识。湖北能源已经核准的罗田平坦原、长阳清江、南漳张家坪 3个抽蓄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规划站点,总装机合计 440万千瓦,后续将充分考虑电力系统实际需求、资金成本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抽水蓄能发展规模。 | |
(2)辅助服务项目计划 伴随政策支持、技术突破,“十四五”期间储能行业发展速度远超预期,公司将认真研究其他辅助服务项目,提高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3.公司有很多抽蓄储备项目,能否介绍一下各项目的进展情况?新的抽蓄项目电价是怎么定的?抽蓄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落地投产时间较长,公司怎么调整这段时间的资金的压力? 答:(1)抽蓄储备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罗田平坦原项目已完成投资决策,正在推进筹建期工程建设。长阳清江、南漳张家坪 2个抽水蓄能项目正在开展可研阶段工作。 (2)抽蓄项目定价机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现阶段抽水蓄能电站以两部制电价政策为主体,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通过容量电价回收抽水发电运行成本外的其他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容量电价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在具体核算电价时,按照电站经营期内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6.5%来核定电价。 (3)抽蓄资金融资方式 公司将根据抽水蓄能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资金需求。公司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银行间发行中期票据、短融和超短融,以及目前正在开展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等。 4.公司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可转债的事项,那么请问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目前发行的进展情况? 答:(1)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 一方面发行可转债是公司实现“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 | |
资金保障。“十四五”期间,公司在抽水蓄能、新能源、清洁煤电、综合智慧能源探索发展等板块的项目建设均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发行可转债有利于公司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94.75亿元,净资产为367.2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3.79%。随着项目投资的不断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不断攀升。发行可转债后,后期随着转股增加,有助于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2)公司满足可转债发行条件 公司组织结构清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效履职、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等,满足《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3)可转债目前进展 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议案。5月25日,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将相关材料提交深交所审核。 5.请说明公司水电、火电、新能源2023年一季度营收情况。 答:2023年一季度,公司水电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为 5.08亿元;火电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为 22.02亿元;新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91亿元。 6.请说明公司火电发电企业煤炭采购结构及 2022年实际用煤情况。 答:公司火电发电企业煤炭采购结构为“长协煤为主,市场煤为辅”。2022年,公司火电发电企业共采购煤炭851万吨。 7.请问今年年初以来标煤价格变化呈何趋势? | |
答:2023年一季度,煤价虽然处于高位,但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 8.请介绍一下公司负债结构,公司2022年度综合融资成本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今年将怎样管控融资成本? 答:公司2022年底总资产794.75亿,总负债427.52亿(其中带息负债 317.5亿),资产负债率 53.79%。全年新增融资160.75亿,全年综合融资成本较2021年略有降低。 从宏观形势来看,预计现阶段仍将维持稳健偏宽松的货币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紧盯资金市场价格走势,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精益资金管理,在防范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压降资金成本,争取今年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较低水平。 9.去年公司经营来看业绩同比下滑,经营比较困难,但是我们依然保持了较高的分红比例,我们对分红这一块未来的预期是怎么样的? 答: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制定分红计划。 上市以来,公司施行了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2021年,公司当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超过40%。 未来公司将继续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支出等业务的实际需求,兼顾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要求,本着对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考虑,实施相关现金分红计划。 10.新能源补贴核查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 |
答:2022年,公司积极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核查工作,如实提供并上传核查材料,顺利完成可再生能源核查阶段性工作。2023年1月,国家公布了第一批合规项目目录清单,公司大部分项目正式进入了合规清单,剩余项目按照核查组的要求,重新提供了佐证材料。 11.光伏组件价格下行,对光伏行业的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光伏组件价格下行,导致光伏项目整体成本降低,将会提升光伏项目经济性。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3年一季度国内新增光伏装机容量3,328万千瓦,同比大幅增长。 12.公司火电发电企业煤炭采购主要是来自于哪些煤企,一般采取什么运输方式? 答:公司鄂州发电公司煤炭主要来源于中煤、山煤、国家能源、陕煤等,楚星公司主要煤炭来源于新汶矿业、国家能源(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鄂州发电公司采购的煤炭主要通过铁路运输和水运方式;楚星公司采购的煤炭主要通过汽车运输和铁路运输方式。 13.公司怎么看今年湖北省的电力供需形势以及火电出力情况? 答:预计2023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2,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预计全年供需总体平衡,但时段性盈缺明显,春秋电力电量双盈余,冬季基本平衡,度夏期间最大电力缺口300万千瓦左右。 14.公司水电项目所在清江流域是中游的一个重要的支流,请问公司如何看待今年所在流域来水量? 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3年汛期(5-9月)总雨 | |
量江汉平原和鄂东南偏多1~2成,其他大部分地区偏少1-3成。 15.公司会不会继续争取抽水蓄能资源?公司十四五期间要建设大量抽蓄项目,帮助实现调峰调频,会不会对未来拿风光指标有优势? 答:抽水蓄能项目主要服务电力负荷中心和新能源发展需要,与国民经济发展、能源结构调整、电网架构规划等多重外部因素紧密关联,经过一段时期的快速发展,湖北省抽水蓄能行业形成了规模大、推进快、竞争激烈的现状。从长期情况看,抽水蓄能项目在容量需求、电网架构等方面存在一定挑战,公司将客观看待市场竞争局势,科学研判后续资源获取计划,杜绝盲目跟风,严防投资风险。 近期,湖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2023年新能源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配套新能源项目。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在2023年底前主体工程开工的,将配套装机规模10%的新能源项目,后续视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度逐年安排,公司将及时跟踪国家、行业相关政策,积极争取相关权益。 16.2022年全年湖北省煤电市场化交易电价是否都按顶格上浮结算?湖北省高耗能电价的上浮比例执行有没有超过 20%的,有多少电量? 答:2022年全年湖北省煤电市场化交易电价执行尖峰平谷分时签约,各时段均按顶格上浮。湖北省未发布高耗能目录,无法执行高耗能电价政策。 | |
关于本次活动是否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的说明 | 否 |
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可作为附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