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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5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回购注销13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4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共计4,392,00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责,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出的限制性股票。

唐善永、徐炳达、田志伟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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