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感谢组织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对我的回访教育,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今后一定汲取教训,认真工作,不辜负组织的期待。”4月13日,面对咸安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教育,受处分对象邹某某深有感触地说。

邹某某因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致使辖区内发生一起安全事故,2021年2月,邹某某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对于曾经犯错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要通过回访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扶上一把,让‘掉队’的赶上来。”区纪委监委第三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与邹某某交心恳谈,帮助其认识错误、汲取教训,勉励他消除思想顾虑、心无旁骛干事创业。 

如何“拉一把”真心认错改错的干部?如何让“跌倒”干部轻装上阵?今年以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在加大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对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受党纪政务处分的166名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帮助他们解开心结,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激情。

为确保回访教育规范化、实效化,该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回访教育制度,对回访范围、回访时间、回访主体、回访方式做了严格规定,并要求将谈心谈话贯穿回访教育全过程,认真听取回访对象的合理诉求,帮助受处分对象解除“心理疙瘩”;认真听取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党员干部对其现实表现的评价。对少数出差在外、身体原因及交通不便等不宜面谈的,采取电话、视频回访和书面回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注重回访成果运用,建立“一人一档”的回访教育档案,全面进行回访成效评估,及时整理归档,回访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年度考核、绩效考评、选拔任用等重要参考依据,有效转化回访教育成果,巩固和扩大监督执纪、教育警示的综合效果。

“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有纪法约束的刚度,还要有组织关爱的温度。”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相并重,认真教育引导,激发“跌倒”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不断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通讯员:毛本波 编辑:董盈 责编:余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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