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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余万泰达币、100个以太币,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3800余万,近日,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苏某某等7名被告因涉嫌盗窃罪被法院判处3年至4年10个月不等的刑责,这也是宁波市首例大型盗币案件。

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从2021年6月至12月,被告人苏某某等7人通过在网络上发布植入木马软件的假Telegram网站,诱骗他人下载。一旦被害人点击下载,计算机就会被侵入并远程控制,苏某某等人便可操作被害人计算机,盗取被害人及其Telegram好友的虚拟币。这个盗币团伙分工明确,老板何某某负责提供资金用于租房、租服务器、购买计算机及木马程序、支付他人工资;苏某某负责指挥并具体操作,包括招募人员、分配任务、汇总并兑换窃得的虚拟币,其他人则负责异地登录被害人账号、转发洗币地址等。

徐某是这起案件中的受害人之一。2021年12月,徐某发现自己手机比特派钱包里的161万余个泰达币不见了。几天后,徐某向朋友索要虚拟币,将收币地址发给朋友,但却没有收到任何币,朋友却表示早已将币转给了徐某自己。徐某查看聊天记录后才发现,自己的账户已被替换,朋友的虚拟币直接打入了盗币团伙的账户。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账号被盗。

原来,苏某某等人在背后操纵了这一切。徐某的计算机感染了木马病毒后,苏某某等人非法入侵了徐某的电脑,并实时监控了徐某的电脑屏幕,获取了徐某的助记词信息,从而转移了161万余个泰达币。根据徐某的回忆,自己曾经将助记词的截图发送到电脑上的微信或Telegram,并以图片形式保存在加密的Word文档中。然而,徐某没有料到这一举动仍然被盗币团伙利用了。

盗币团伙特别关注徐某这个"大鱼",当监控到徐某与好友的聊天记录中涉及虚拟币交易时,他们便远程登录了徐某的聊天账号,通过替换虚拟币地址的图片的方式骗取了徐某的好友共计398余万个泰达币和100个以太币。这些盗窃者极其嚣张,仅仅一个小时后替换了收币地址,还冒充徐某的身份向另一位朋友借走了10万泰达币。之后,老板何某某等人将这些虚拟币兑换成了人民币。

“大家要保护好自己的电子设备,不要随意下载非官方的网站引‘毒’上身;对于助记词等账号信息也要严加保密,防止被不法分子攻破。同时也希望大家不要动虚拟币的歪脑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盗窃虚拟货币也会触犯盗窃罪。”承办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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