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镭射财经」从行业内获悉,银保监会近期向各银保监局、各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正式部署为期6个月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行动时间从3月15日至9月15日。
知情人士称,前几日就看到该文件在信贷圈内流传,“最早是从深圳地区流传开的,至今也没能证实信源的真实性。”目前,银保监会官网暂无该文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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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流传的通知内容,各银保监会、各银行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向银保监会上传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及信托公司等,不包含其他非银机构。
银保监会要求,各地银保监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主要要求如下:
一、各银保监局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排查,并选取重点机构开展现场督导,指导机构规范与贷款中介机构的合作。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坚持以罚促改。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开展自查,及时主动挖掘并报告不法贷款中介线索。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在整治不法贷款中介时强调银行自主获客能力。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增强自主获客意识,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提升自主经营能力,严禁主动向贷款中介机构让渡“金融服务”,避免出现贷款中介机构掌控市场主动权、合作业务推高融资成本、风险跨行业传导加剧等问题。
同时,要加强员工行为管理,排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私下勾结贷款中介、向客户推荐贷款中介、放松对贷款中介推荐客户的审贷标准和贷后管理标准等问题。鼓励各银行建立贷款中介黑名单制度,对诱导、帮助借款人违规申请贷款的中介,纳入合作黑名单。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提升贷款质效,避免“唯指标论”和粗放式发展。
监管对经营贷转贷乱象进行整治,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面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主动向客户充分揭示经营用途贷款逾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期限错配风险,就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挪用于购房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进行提示。
银行要严格落实经营用途贷款“三查”管理,加强贷后资金流量监测和用途真实性管理。严防内外勾结、诱导借款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等问题发生。
四、各银保监局要主动与公安司法机构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依法依规主动移交查实的违法犯罪线索,推动对不法贷款中介群体等的全面刑事打击。
据了解,本轮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整治主要源于某地银保监局在前期开展不法贷款中介核查工作时,发现丁某某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根据工作安排,银保监会决定对相关案件予以通报,并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通报信息显示,丁某某与其关联人存在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并转让等方式,帮助他人套取经营贷、提供基于购置房屋和其他资金需求的多种中介服务等违法行为,涉及银行信贷业务超过20亿元。
去年至今,多地银保监局下发“关于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消费者违规转贷的风险提示”,其中提到不法中介发掘“商机”,向消费者推介房贷转经营贷。监管指出,这种将房贷置换为经营贷的操作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
以315为起点,强力整顿不法贷款中介乱象,对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来讲都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