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美信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信科”)发生工商信息变更,控股股东由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变为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投资”)。此前,国美控股新增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超2.18亿元,且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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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国美信科旗下的消费信贷产品“国美易卡”屡被用户投诉。因平台收取额外的服务费及担保费,多位用户表示实际贷款利率与合同显示利率相差甚远,最高已达到50%。“国美易卡”为国美信科依托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小贷”)牌照设立的贷款产品,但国美小贷目前的注册资本仅5.3亿元,还未达到监管提出的10亿元标准。
消费信贷产品年化利率超50% 国美信科是在原国美金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官网显示,国美信科目前的业务包括消费信贷、国美基金、国美保险经纪和国美黄金,而消费信贷业务则包括国美易卡、国美分期、美易融三款产品。 其中,国美易卡为国美信科旗下首个消费分期平台,产品涵盖取现消费、门店分期、在线商城分期等多项服务。国美易卡APP显示,其贷款产品最高申请额度20万元,年化利率在7.20%-35.75%之间,具体的贷款利率以提现后展示的信息为准。 然而近日,多位国美易卡用户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申请贷款后实际贷款利率与贷款合同展示的利率有较大差距。张华(化名)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2021年12月,因资金需要通过国美易卡APP借款8000元,分12期偿还,每期还款802.67元,借款合同显示年化利率为8.1%。 直到今年8月,张华查看还款详情才发现,除了还款本金和利息,每期还需偿还104.59元担保费,12期共计1255.08元。张华提供的《委托担保合同》显示,借款担保方为江西华章汉辰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若以IRR计算,这笔贷款的年利率已达到35.76%。 另一位用户李霖(化名)亦有类似遭遇。李霖告诉记者,2019年5月通过国美易卡APP借款约1.32万元,还款期限12个月,借款合同显示年化利率为8.2%,以此计算利息应为1079.28元。 然而,李霖提供的还款账单详情显示,其每期还款金额不等,除包含本金和利息外,还包括咨询服务费和信息服务费,总还款金额约1.72万元。其中,利息568.63元,服务费3455.3元。以IRR计算,这笔贷款的实际年化利率约为52.4%,远高于合同约定利率;此外,实际支付的利息与应支付利息也不相符。 李霖表示,“一开始知道有服务费,但以为是按照合同展示的利率还款,但还款数期后,感觉还款金额偏高,于是通过计算年化利率才发现比合同高出太多”。根据李霖提供的《信息咨询服务协议》,甲方为李霖,乙方为北京国美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融通”),即国美易卡的运营主体,中介服务机构为深圳市赢众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协议内容显示,信息服务费是指乙方因向借款人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信息服务费=甲方的借款本金*0%*借款期数,且甲方应于首期还款日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若按照协议条款计算,信息服务费应为0元,但李霖却需要支付10期信息服务费。目前,李霖仍在与国美易卡方面协商退款事宜。 经梳理统计,黑猫投诉平台已有15159条关于国美易卡的投诉,除还款利率过高外,还包括暴力催收、罚息过高、砍头息等。对此,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晓东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分析道:“根据相关金融法律的立法目的,金融机构要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使用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向金融消费者告知利率、费用等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如果‘国美易卡’借款平台对于多收取的利息超过年化24%的部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第2条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化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应当予以返还。” “金融借款最高利率,由于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对此理解各有不同,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一定的分歧。有的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规定认定,金融借款利率不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从而认为金融借款利率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按照24%利率进行判决;有的法院认为金融借款最高利率不得超过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按照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4倍的LPR计算,即16%左右。在我看来,现阶段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来对此种情况进行明文约束,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小贷公司规定的利率标准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规定,即24%为宜。”孙晓东补充道。 旗下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未达10亿 目前,国美控股旗下的金融业务持有包括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基金销售、保险经纪等多项金融牌照。而国美易卡则是国美信科依托国美小贷的牌照设立的产品。 从股权结构看,国美小贷的大股东为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持股比例45.28%,国美易卡的运营主体国美融通为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5.66%。企查查显示,今年9月份,国美小贷先后三次进行股权出质,共计出质5亿元股权,质权人均为博盛美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国美小贷成立于2015年,公司曾先后进行过两次增资,2019年国美小贷注册资本由3亿元增至5亿元;今年4月,国美小贷新增3000万元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5.3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经历过两次增资,国美小贷仍未达到目前监管要求的注册资本标准。 根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从事网络小额贷款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跨省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小额贷款管理办法是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实施,还有过渡期;而亦有业内人士认为,未达注册资本开展业务存在合规风险,既然监管信号已经出来了,机构需要早做准备。 然而,2020年4月,国美小贷曾因提供虚假经营信息被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年的“3·15”晚会,国美易卡等多个网络借贷APP亦因手机软件盗窃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被点名。 此外,企查查显示,国美信科于近日发生工商信息变更,全资股东由国美控股变更为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投资”)。鹏润投资系黄光裕控股公司,而国美控股亦为鹏润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今年9月,国美控股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超2.18亿元。10月12日,中关村(000931.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10月10日,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1.3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1.60%,占中关村总股本比例的18.14%;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1.15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3.3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25%。 此前,国美控股被爆拖欠员工工资、裁员、降薪等问题。对此,国美控股在回应欠薪问题时对媒体表示,公司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困难和严峻挑战,对薪资发放做了一些临时调整,不排除继续实施裁员计划。 记者就消费信贷产品、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控股股东等问题致函国美信科,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