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资料图】
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2月18日召开,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
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承诺的方案符合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事项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
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8日
(以下无正文,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