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027 证券简称:金晟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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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是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6027 | 金晟环保 | 2022年12月26日 |
(七) 会议地点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议案内容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68)。
(二)审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方式、资产结构、资金运营、采购、销售业务等实际情况,编制了《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三)审议《关于审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70)。
(四)审议《关于<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71)。
(五)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2)。
(六)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于2017年7月和2019年11月经股东大会批
准,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73)。
(七)审议《关于更正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出具的公司 2022年半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对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对应年度报告摘要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内容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75》、《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76》、《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78)、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79)、《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81)、《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82)和《2022年半年度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84)。
(八)审议《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平、吴林泳夫妇及张平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仙居宏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九)审议《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批准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和议案(十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批准的有效期为24个月,经过多方评估,拟将该有效期更改为12个月。
(十)审议《关于审议<审阅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容诚专字[2022]310Z0099号的《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2-086)。
(十一)审议《关于特殊权利协议的终止解除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签订对赌协议及对赌协议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平、吴林泳。
(十二)审议《关于2022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84)中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八)、(十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2年12月30日9: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建敏;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艺城二路28号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电话:0576-
87724788
(二)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