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信证券一保荐代表人因擅自删改IPO申报文件,被监管“关小黑屋”6个月,另一位保荐代表人和投行负责人也因该违规事项被监管约谈话。

中新经纬梳理后发现,今年以来,共有72名保荐代表人被开罚单,涉及25家券商,长江证券(000783)被罚数量居首。在被罚保荐代表人涉及的违规操作中,除了对财务报告数据核查不到位等常见情形外,也有保荐代表人因给辅导企业董监高知识测评“递纸条”、未落实回避要求“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发行人上市即业绩变脸等情形收到监管罚单。


【资料图】

擅自删改IPO申报文件,安信证券收三张罚单

根据证监会网站信息,于某杰作为浙江野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野风药业)创业板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擅自修改通过公司审批的申报文件,未按公司要求重新履行审批程序。故此,证监会对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措施的决定。

而据第一财经报道,针对野风药业IPO,安信证券内核委员会讨论问题总共36个,其中近九成遭于某杰删除,不仅收入、成本等方面的问题被删除,公司历史沿革都被部分删改。

野风药业由安信证券保荐,计划募资5.41亿元,不过在6月16日申请了撤回IPO,本次监管罚单属于“事后追罚”。于某某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意味着其半年内不能从事投行等相关业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66条,这属于对违规“情节严重”的一种处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66条证监会官网

因该违规行为,安信证券收到的罚单不止于此。早在9月30日,证监会先行披露了对安信证券和另一位保荐代表人王某超的行政监管措施。王某超因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于某杰的违规行为,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安信证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同时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中证协信息显示,于某杰在证券业从业已有11年,不过成为注册的保荐代表人迄今刚满2年。另一位被罚监管谈话的保荐代表人王某超,从业时间有14年,注册成为保荐代表人已有10年,有2条违法失信记录。

安信证券共有174名注册的保荐代表人。Wind显示,刨除终止审查的项目,截至11月10日,安信证券共有31个IPO项目正在排队中。其中,于某杰无项目,王某超担任的保荐项目有1个,目前为预先披露更新状态。

年内72名保荐代表人被罚,长江证券数量居首

据中证协披露的保荐代表人处罚处分类名单统计,2022年以来,共有72名保荐代表人(含同一保荐代表人被多次处罚)被开罚单,涉及25家券商。其中,长江证券以8位保荐代表人被罚居首,其次是东莞证券,有6位,申万宏源(000166)证券和安信证券以5位保荐代表人被罚并列第三。

中新经纬梳理后发现,多数保荐代表人被罚事项聚焦于财务报告数据和关联交易等核查不到位,对债务和重大诉讼等尽调工作不充分,信息披露违规或未能做出客观专业的判断,但也有一些被罚事项较“少见”。

9月,东莞证券一保荐代表人潘某松因既是投行业务质控负责人,同时又担任保荐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被罚,可谓是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证监会认为其未能在相关流程中严格落实回避要求,潘某松被监管谈话,东莞证券被责令改正,分管投行业务的副总裁被出具警示函。

8月,华泰证券(601688)一保荐代表人谢某明帮助IPO辅导企业高管测试作弊被罚。谢某明从业已有8年,且当时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的组长。江苏证监局认为违规事项反映了其未能诚实守信,履行好辅导职责,促进辅导对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对谢某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8月,西部证券(002673)两保荐代表人高某和徐某,在发行人的董事长被检查机关留置3个月后,才向监管提及董事长配合调查等情况。上交所在罚单中指出,保荐代表人未持续、充分关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等关键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影响,迟至相关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3个月后才向上交所书面报告,履行报告义务不及时。同时,在专项核查过程中,也未能根据已获取的相关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核查,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两名保荐代表人被予以监管警示。

3月,证监会“一口气”对国泰君安(601211)、海通证券(600837)、中银国际证券的6名保荐代表人开出罚单,原因皆指向“业绩变脸”。其中国泰君安保荐的一可转债项目,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海通证券和中银国际证券保荐的一首发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就比上年下滑50%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压实压严中介机构责任一直是监管主旋律之一。近年来,因注册制改革等利好,券商投行业务迎来发展机会,保荐代表人数也出现大幅增加。据中证协数据,2022年上半年,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共计34.3万人,同比增加近6000人,增幅约1.77%。其中,保荐代表人数量突破7000大关,同比增长约7.14%。不过,监管从未放松对保荐人的执业要求。中新经纬注意到,2020年6月12日生效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说明中提到,为落实注册制改革要求,将加大对中介机构的问责力度。丰富监管措施类型,扩大人员问责范围,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内部惩戒,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马静,邮箱:majing@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