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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 8月25日下午,咸宁市民曾先生举着“为人民办实事 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来到十号桥派出所,感谢民警及时止损。

据曾先生介绍,8月10日,曾先生的母亲孟女士接到自称是“某公安局民警”的来电,告知孟女士其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参与洗钱犯罪,让其配合调查。随后,孟女士按照对方指令添加对方微信好友,并进行视频通话,见对方身着“警服”,孟女士当时就被吓到了,便按照对方要求,将79000元转至对方指定账号。诈骗分子见得手后,不断有其他的人相继加孟女士为好友,发送一个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文书等恐吓孟女士。孟女士还通过借钱的方式向对方指定账号支付了10万元。在孟女士儿子回来时,孟女士告知了儿子相关情况,通过儿子的解释,孟女士才明白自己被骗。两人紧急到十号桥派出所报案。

十好桥派出所民警冯子航表示:“这是一个典型的冒充公检法类诈骗,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机关,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致使受害人产生恐慌,并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操纵受害人将自己银行账户里的资金转走。我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帮其追回被骗资金92000元。”

(咸宁台记者:夏晖 通讯员:毛旭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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