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或“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金额变更至“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使用,项目投资规模为31,682.73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1,339.87万元,实施主体为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奔图智造有限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公司以新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金桥”)、严伟、厦门奔图和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图和业”)、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君联晟源”)、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厦门奔图丰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图丰业”)、厦门奔图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图恒业”)、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永盈”)、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171,136,112股,发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04,06183,600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158,400158,400
3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不超过8,000不超过8,000
4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250,000250,000
合计520,461500,000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变更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为“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累计投入金额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83,600.0028,867.3454,732.66
说明: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4,732.66万元不含利息、理财收入。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金额变更至“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使用,项目投资规模为31,682.73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1,339.87万元,实施主体为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奔图智造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原因

原募投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备注:
1营业收入140,000.00
2营业成本115,771.89
3管理费用2,800.00
4研发费用5,600.00
5利润总额15,488.04
6所得税3,872.01税率:25%
7净利润11,616.03
7、本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安排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建设投资25,182.5021,339.87
1.1其中:设备投入15,670.5011,827.87
1.2工程装修9,512.009,512.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91-
3预备费用2,025.08-
4流动资金4,344.24-
合计31,682.7321,339.87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1、符合我国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国家发改委2019年10月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打印机(含高速条码打印机)和海量存储器等计算机外部设备”列为“信息产业”的鼓励类项目,表明国家对于打印设备及耗材行业日益重视。国家一系列法规政策的颁布对中国打印设备及耗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引导下,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打印设备及耗材产业也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本次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了国家计算机外部设备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打印机行业属于成熟行业,打印设备已被广泛应用于政府、公司、银行、医院、高校、家庭等众多机构和单位。近年来,全球及中国打印设备市场日趋成熟,市场规模较为稳定,根据IDC数据,2022年,全球打印机出货约8,835万台,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国内2022年打印机出货约1,829万台,同比增长11.7%,中国打印机市场销量保持增长。此外,目前全球市场上低端激光打印机销量与中高端打印机销量大体一致,但在中国市场上,低端激光打印机的销量远超中高端激光打印机销量,随着政企市场逐步升级换代,我国高端激光打印机占比有较大提升空间,本次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

一方面,在本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实施过程中,尽管公司已经做好了前期的建设规划、实施进度控制等措施,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运行的支持力度、公司对项目的实施和运营情况等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展与预期设定的进度存在偏差。

另一方面,本项目开始投产后,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规模将扩大,公司在决策、监督和经营管理能力上可能存在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此外,随着项目的逐渐开展,公司对高素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将继续增加,若没有优秀的人才政策来吸引和挽留人才,将会面临管理人才流失的风险。

(四)项目审批情况

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6-340122-04-01-108859),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公司将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各项审批。

六、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激光打印机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丰富并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是公司依据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而做出的决定,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纳思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是公司依据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并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纳思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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