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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22日发布的《关于5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棕色)等57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

具体来看,此次被检出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主要涉及染发膏、防晒霜、洗发水、护发霜、牙膏等,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成分比对、菌落总数、pH值等不符合规定,部分批次检出含量超过规定限值的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水杨酸等。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上海、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人民网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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