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钱晓睿
三地省联社改革方案落地,均已获得监管批准筹建省农商行或省农商联合银行。
8月4日、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发布三则批复,同意筹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批复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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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批复要求,三家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省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财经网金融梳理发现,辽宁、河南、山西三地省联社改革工作均早已开启筹备。
2022年11月23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河南省农信社改革方案已获得银保监会批复,将通过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自上而下理顺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系统重塑,提升全省农信社体系健康度,充分发挥其地方金融“压舱石”的作用。
同年11月26日,《辽宁日报》刊登一则署名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公告。公告显示,沈阳农商银行与30家农信联社组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简称“辽宁省农商银行”),同意成立并授权辽宁省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专职专责推进组建辽宁省农商银行具体工作。
今年2月28日,山西农信社官网发布公告称,2022年12月29日,山西省联社召开社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在山西省联社基础上改制组建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并授权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和开展筹建工作。
待筹建工作完成并获批开业之后,全国将再有三个省份完成省联社改革。据财经网金融梳理,在“一省一策”原则下,各地以转变省联社职能为重点加快农信社改革,目前被提及最多的两大省联社改革方案为:将省联社下辖机构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为省农商行、将省联社改制为农商联合银行。
在已经获批进入筹建或开业阶段的四个省份之中,浙江、河南、山西均选择“组建农商联合银行”方案,浙江作为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第一单”,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已经于去年4月获批开业。辽宁则选择的是“组建省农商行”,即将沈阳农村商业银行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为辽宁农商行。
除了上述四个省份的省联社改革方案已经落地之外,海南、甘肃、四川省联社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广西区联社)改革也确定了方向,海南、四川均计划组建省农商行,甘肃、广西则表示将筹建农商联合银行。
5月24日,新三板挂牌银行“琼中农信”披露公告称,琼中农信及海南省联社、海口农商行等合计20家机构拟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并启动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后,注销20家机构的法人资格,20家机构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均由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直接承接。
2月18日,广西区联社网站发布的公告显示,广西区联社召开第二届社员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区联社改制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有关提案并形成决议,决定在广西区联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广西区联社原有债权债务由新组建的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承接。
另外,今年年初,四川、甘肃于政府工作报告中阐述2023年重点工作时,前者提及2023年将“深化农信系统改革,完成省级农商行组建”,后者明确将“稳妥推进农信社改革,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