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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3月13日消息,哈尔滨银行董事会宣布,该行今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核准姚春和任职资格的批覆》(黑银保监覆[2023]28号),核准姚春和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自2023年3月3日起生效。亦于今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核准姚春和任职资格的批覆》(黑银保监覆[2023]29号),核准姚春和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自2023年3月3日起生效。

据了解,2022年7月8日,哈尔滨银行举行的董事会决议委任姚春和为哈尔滨银行行长,其任期自银保监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开资料显示,姚春和于2003年8月至2011年12月,在工行大连分行担任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2月至2020年9月任工行大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大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2020年9月至2022年6月担任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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