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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贷额度的测算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灵活就业人员可贷额度的测算。
(一)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贷款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0倍;
(二)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存在单位缴存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均符合贷款条件可分别计算可贷额度后合计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
(三)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的差额;
(四)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80%;
(五)家庭月负债不超过月收入的60%。
例:职工甲(男,今年30岁),2023年10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7500元,月缴存额为1500,若甲在2025年9月时申请2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那么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是多少?(假设甲两年时间内连续缴存且缴存额保持不变,不考虑房产价值因素)
缴存额测算公积金可贷额度:1500元×24个月×10倍=3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