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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7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4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4,20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11.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388.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4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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