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2 国信达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国信达(股票代码:870282)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资料图片)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18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7 谷实生物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8.00股 每10股转增15.50股)】
谷实生物(股票代码:83865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8.00股,每10股转增 15.5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 15.5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 0.0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11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68,500,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7 金晶生物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金晶生物(股票代码:834966)公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8,7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2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22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7 控汇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控汇股份(股票代码:839418)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230,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7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67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7 华鼎团膳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华鼎团膳(股票代码:835222)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82,370,287.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1,568,955.1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1,8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7:07 恒远药业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恒远药业(股票代码:838949)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15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4,447,491.98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1,772,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6,240,4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52 同济科技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同济科技(股票代码:600846)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24,761,5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6,209,457.72元。
【16:52 石英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石英股份(股票代码:603688)公布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61,277,12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9,660,263.80元。
【16:27 东方水利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东方水利(股票代码:832075)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77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27 威利坚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威利坚(股票代码:836164)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27 拓川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拓川股份(股票代码:430219)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171,112.4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171,214.45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0,105,264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492147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94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27 聚宝盆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0.500000股 每10股转增2.00000股)】
聚宝盆(股票代码:873556)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612,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0.500000股,每10股转增2.000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45,612,67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7,015,843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该公司将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5:57 红星药业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红星药业(股票代码:832045)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580,0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9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18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9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81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5:57 新维狮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新维狮(股票代码:837698)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278,254.3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0,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