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交子”)持有公司股份 1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上述股份来源于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樊家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73,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其一致行动人朱君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7,78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4%,樊家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君斐女士合计持股21,861,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通过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前期,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详见《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和《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2023-016)。减持期已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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