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3-12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王晓岩及一致行动人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数码”)于2023年2月 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新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王晓岩先生预计自减持计划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374,5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

截至目前,王晓岩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满,现将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王晓岩集中竞价2023/3/1-2023/8/3029.135,781,6550.8635%
本次减持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晓岩合计持有股份13,717,0952.0512%7,935,4401.1851%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13,717,0952.0512%7,935,4401.1851%
本次减持前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总股本数量变化,因此本次减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三、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情况

公司股东王晓岩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权益变动超过1%,其中王晓岩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30,100股,减持比例为0.4989%;公司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22年12月5日发行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2022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2),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数量为 5,842,811股,减持比例为0.8810%。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总股本数量增加,股东王晓岩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权益变动累计超过1%。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岩 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冠城南园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3月25日—2023年9月27日
股票简称神州数码股票代码000034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王晓岩/A股3,330,1000.4989
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A股5,842,8110.8810
合 计9,172,9111.379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可交换债券换股)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及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
王晓岩11,265,5401.68407,935,4401.1851
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61,723,7209.226755,880,9098.3456
合计持有股份72,989,26010.910763,816,3499.53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2,989,26010.910763,816,3499.530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新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公司股东王晓岩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374,5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截至目前,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王晓岩和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王晓岩和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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