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7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度融资计划进展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4月19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3-048),该融资计划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西
北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轴承”)已与宁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以下简称“宁夏银行永康支行”)签订《银
行承兑协议》,协议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商业汇
票手续费为票面金额0.5‰,商业汇票期限:2023年9月19
日-2024年3月15日。公司以保证的方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0元。西北轴承以质押的方式
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质押保证金为人民币2,500,000.00元。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西北轴承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2023
年9月15日,西北轴承与宁夏银行永康支行签订了《银行承
兑协议》和《保证金质押合同》,银行商业汇票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元,由西北轴承提供2,500,000.00元保证金质
押担保。公司与宁夏银行永康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由公
司承担2,5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交易事项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实施担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借款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西北轴承 | 宝塔实业 | 西北轴承 | 250 | 100% | 34% | 3250 | 250 | 0.36% | 否 |
1.公司名称:西北轴承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12-08
3.注册地点:宁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银川市西夏
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4.法定代表人:李昌盛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主营业务:轴承加工、制造;钢材销售;压力管道元件
的制造(锻制法兰(限机械加工)的管法兰、压力容器法兰;
锻制法兰锻坯的钢制法兰锻坯,凭相关资质经营);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或有事项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信用等级 |
741,220,705.72 | 227,486,393.41 | 0 | 513,734,312.31 | 169,064,792.07 | -54,896,613.96 | -54,896,666.92 | - |
202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或有事项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信用等级 |
752,251,129.03 | 261,481,355.53 | 0 | 490,769,773.50 | 81,346,794.69 | -22,361,938.66 | -22,361,948.43 | - |
1.保证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
最后一批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
宣布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迟延履行金,
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损失等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
款项,以及债权人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仲
裁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过户费等一切费用。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5月10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融
资计划额度内,实施上述融资计划,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
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
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选聘、信息
披露,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事项。
本次申请商业汇票及担保在公司2023年度融资授权额度
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2,500,000.00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2,500,00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元。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
涉及诉讼的担保,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商业汇票及担保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八、备查文件
1.银行承兑协议。
2.保证金质押合同。
3.保证合同。
4.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
5.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回执。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