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8


(相关资料图)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于大永先生《关于提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于大永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于大永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0.2240%(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 万元(含);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于大永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于大永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 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于大永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 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 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于大永先生《关于提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