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汇率风险,秉持中性的风险管理原则,拟于2023年开展金额为 2,757 万美元的利率掉期,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4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持仓规模不超过7.62亿美元。

? 公司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以控制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及境外交易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汇率风险,按“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套期保值原则,拟在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具体项目如下:

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存续业务附带银行贷款利率掉期条款,可以将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以规避债务利率波动的市场风险。(以上简称“本交易”)本交易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本交易中,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都满足套期有效性。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额度

公司拟于 2023年开展金额为 2,757 万美元的利率掉期,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3年 6月 5日至 2024年 6月 4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持仓规模不超过 7.62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在上述额度内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地点和场所:在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进行。

本交易产品结构清晰,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交易对方:为具有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经营资质和信用评级良好的金融机构。

3、交易合同主要条款:2023年度新增的 2,757万美元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合同尚未签订,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额度使用期限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 2023年 6月 5日至 2024年 6月 4日。

二、审议程序

本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决策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即因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交易可能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履约风险,即因交易对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衍生品合约,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履约风险。

3、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及信用风险:即因相关法律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导致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法律风险。

5、境外交易风险:如金融衍生交易在境外开展,可能发生交易所在地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的境外交易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恪守风险中性管理原则,通过资产债务结构调整,自然对冲风险;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利和投机。

2、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公司具体实施金融衍生业务遵循《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

3、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岗位、人员分离原则,由公司管理层审批交易,交易人员、品种及额度明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操作。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保证金交易,公司目前尚未开设保证金账户。

4、公司风险监控措施完善,截至目前未发生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子公司开展上述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利于控制利率、汇率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进行套期保值有效性测试。

符合套期确认条件的金融衍生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助于防范利率、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编制《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已建立了相关风险管控机制,具备与所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开展相关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上述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六、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 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 3、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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