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6月5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被监管处以罚款100万元;此外,王金生对上述“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陈健敏对“贷款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二人均被处以警告。

原文如下: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