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1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有2名人员因内幕交易被罚。这场内幕交易关联第三方支付平台——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科融通”),以及翠微股份(603123.SH)、海淀科技和海淀国投等。
上述2名违法人员,其中1名是时任海科融通第一大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海淀科技”)董事,同时担任海淀科技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海淀国投”)经营管理部负责人的杨刚。另一名人员是其配偶陈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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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证监会查明,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为:2019年10月8日,海淀国投、海淀科技、翠微股份、海科融通4家公司的几名高管召开会议,初步讨论翠微股份收购海科融通项目方案。此后,上述4家公司高层就收购问题多次召开讨论会等。内幕信息不晚于2019年10月8日形成,公开于2019年11月8日。
海科融通时任总经理孟某新参加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会议,于10月9日告知海科融通时任财务总监李某辉翠微股份拟收购海科融通事宜,并通知李某辉准备第二天跟翠微股份对接。此后,李某辉参加了多次会议,为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19年10月9日知悉本案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上述违法人员杨刚,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辉通话联络后,杨刚的配偶陈攀攀用“陈攀攀”证券账户交易“翠微股份”,买入“翠微股份”4.6万股,成交金额27.79万元,盈利11.56万元。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或正当信息来源。交易资金为杨刚、陈攀攀夫妇的共有家庭财产,二人在交易发生期间共同生活居住。杨刚、陈攀攀2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没收杨刚、陈攀攀违法所得11.56万元,并处以34.67万元罚款。
工商信息显示,内幕交易事件发生后半年的2020年4月,杨刚退出董事名单,卞江荣加入。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6月,2年前加入的董事卞江荣退出,又一同样名为杨刚的人再次加入董事名单。
据海科融通官网及天眼查信息介绍,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4月,是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法人为孟立新。公司注册资本为2.558亿元,业务主要面向中小微商户,业务类型为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卡收单。
官网曾披露,海科融通普通合作伙伴包括招商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渤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微信、京东金融、支付宝。
另外,海科融通自2017年以来,共计收到央行各地分支行处罚14项,总额合计232.12万元。
翠微股份这边,业绩也出现不小的下滑。上半年,翠微股份录得净利2206.47万元,同比减少76.55%。到Q3,其净利录得3357.55万元,同比下降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