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昨天对外发布,今冬供暖季期间,北京市居民用电、气、热价格维持稳定,不作调整;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户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热价不作调整。
市发改委同时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显示,根据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浮动情况,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3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
通知要求,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记者 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