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3-053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董事、总经理李志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资料图)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董事、总经理李志洋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比例0.29%)。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志洋向公司出具了《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李志洋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李志洋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
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累计减持比例
自公司上市之日至今,李志洋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李志洋 | 合计持有股份 | 1,583,000 | 2.30% | 1,583,000 | 2.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85,000 | 0.85% | 585,000 | 0.8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97,500 | 1.45% | 997,500 | 1.4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李志洋在本次减持
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 李志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李志洋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