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755 证券简称:华曦达 主办券商:世纪证券


【资料图】

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

独立董事》以及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审议的相关在事项及相关材料事前进行了

认真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提供了上述事项的详尽资

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核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一、《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本次上市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尹仁勇、吴军

2023年6月5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