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8 金溢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溢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 A股普通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1.6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1月 16日、2022年11月 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2-100)。


(相关资料图)

2022年 11月 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2022年12月3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

4月4日、2023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进展公告;2022年 12月 8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的进展公告;2022年 12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2%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2023-001、2023-007、2023-011、2023-016、2023-032)、《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66,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97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24.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0,198,890.9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31.64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要求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1月 28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5,357,972股。回购期间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6,339,49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53 新北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北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 2023年 1月 11日召开了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3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612,400股,占公司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总股本的 0.70%,最高成交价为8.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6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35,425,0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2月 1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9,150,600股。公司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8 燕麦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燕麦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5月31日,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171,524股,占公司总股本144,848,536股的比例为1.49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58元/股,最低价为 15.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479,225.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2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0)。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8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4,848,536股的比例为 1.43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58元/股,最低价为15.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26,957.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171,524股,占公司总股本 144,848,536股的比例为1.49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58元/股,最低价为15.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79,225.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太龙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太龙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

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5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5月31日,

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7,64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3%,购买的最高价为5.99元/股、最低价为4.9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

为40,303,961.5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瑞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99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7)、《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26.997元/股(含)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33元/股(含),实施期限由2023年5月9日止延长至2023年11月9日止。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5,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30元/股,最低价为24.91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7,660.54元。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天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5月31日,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6,621股,占公司总股本232,521,071股的比例为0.56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7.04元/股,最低价为71.4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906,831.3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2)。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6,621股,占公司总股本232,521,071股的比例为0.56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7.04元/股,最低价为 71.4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906,831.3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圣湘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圣湘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1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73元/股(含)。

?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835,793股,占公司总股本588,459,803股的比例为1.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50元/股,最低价为18.1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505,497.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2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1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5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699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6日,除权(息)日为2023年5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1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73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72,208,726×0.43699÷588,459,803≈0.42492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4.15-0.42492)+0]÷(1+0)≈33.73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3.7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929,4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3.7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64,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0%。

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88,724股,占公司总股本588,459,803股的比例为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92元/股,最低价为18.1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22,429.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835,793股,占公司总股本588,459,803股的比例为1.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4.50元/股,最低价为 18.1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505,497.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五、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华兴源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兴源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5月31日,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84,345股,占公司总股本440,592,181股的比例为0.15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50元/股,最低价为25.3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00,117.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1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5)。

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3.1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9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84,345股,占公司总股本440,592,181股的比例为0.15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50元/股,最低价为25.3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00,117.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普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普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05月31日,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007股,占公司总股本50,720,207股的比例为0.23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4.77元/股,最低价为 12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81,483.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08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0元/股(含)(未除权除息),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08月26日、2022年09月0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05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0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007股,占公司总股本50,720,207股的比例为0.23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4.77元/股,最低价为12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81,483.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金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5月31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794股,占公司总股本94,074,067股的比例为0.13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4.30元/股,最低价为146.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95,929.30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和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和《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794股,占公司总股本94,074,067股的比例为0.13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4.30元/股,最低价为146.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95,929.30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凌志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凌志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5月31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73,201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的比例为0.64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80元/股,最低价格为12.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21,293.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2)。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3年5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2,006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的比例为0.358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80元/股,最低价格为14.6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51,725.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73,201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的比例为0.64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80元/股,最低价格为12.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21,293.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海象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象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2,187,5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93,75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6)。

2023年5月19日,公司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于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经除权除息价计算,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0,246,666元÷102,676,000股*10=2.945836元/10股,即每股现金红利=0.2945836元/股。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现金红利=32元/股-0.2945836元/股=31.71元/股。因此,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1.71元/股,自2023年5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53,7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1%,最高成交价为22.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81元/股,成交总金额39,956,295.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2月1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434,47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608,619.5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四川美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美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4月 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

的 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6,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9,5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5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4月28日、5月16日、5月

19日、5月20日、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自 2023年 5月 23日首次回购股份至 2023年 5月 31

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2,4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4106%,最高成交价8.44

元/股,最低成交价8.1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3,293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

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3年5月23

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5,468,150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

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6,367,038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飞亚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飞亚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折合港币金额按外汇申购当日汇率换算),回购价格不高于港币8.65元/股,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8日及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B股股份996,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最高成交价为8.00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2港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946,346.43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8.65港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5月2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68,020股的25%(即267,005股),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百合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合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文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文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 2023年 5月 31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5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6,164,021.52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2023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7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3-017)、于 2023年 5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 2023-025)。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 2023-02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目前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5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成交最高价为 2.51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2.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6,164,021.52元(不含交易费用等)。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星宇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星宇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为人民币150.00元/股(含150.0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17%,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0.02元/股,最低价为105.3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65,632,653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风华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风华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29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2023年5月

末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525,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

最高成交价为18.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7元/股,已使用资金

1

总额 134,125,893.8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8月30日)前五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136.95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

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2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

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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