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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5月31日上午,咸安区向阳湖镇绿山村小屋潘工地的工作人员发现一只毛绒绒的幼鸟,停驻在工地的一块石头上。现场人员通过远距离观察,发现这只幼鸟只有手掌般大小,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憨头憨脑的模样十分可爱。随即,工作人员没有惊动幼鸟,第一时间向咸安警方报警求助。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幼鸟带回派出所,并联系咸安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经辨认,该幼鸟是一只猫头鹰幼崽。据了解,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人不能饲养。由于这只猫头鹰幼崽太小,还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无法进行放生,民警将猫头鹰幼崽移交至野生动物保护站后,工作人员后续将对其进行救助喂养,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夏季来临,气温升高,野生动物外出活动逐渐频繁。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野生动物,请保持安全距离,私自饲养是违法行为。如果遇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特约记者:徐程程 通讯员:聂琪 编辑:方焱 责编:聂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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