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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市允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允嘉合伙”)、广州市允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允培合伙”)及珠海市允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允尚合伙”)拟于该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33,3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6,6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允嘉合伙、允培合伙以及允尚合伙出具的《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允嘉合伙、允培合伙以及允尚合伙于2023年3月21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股份减持比例合计已达到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广州市允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大院第1栋自编111B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广州市允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大院第1栋自编111B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珠海市允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0246(集中办公区)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5月17日 |
股票简称 | 青木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110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允嘉合伙(A 股) | 245,366 | 0.37 |
允培合伙(A 股) | 226,300 | 0.34 |
允尚合伙(A 股) | 195,000 | 0.29 |
合计 | 666,666 | 1.00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
其他 □(请注明)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不适用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允嘉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400,000 | 3.60 | 2,154,634 | 3.2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45,178 | 2.62 | 1,499,812 | 2.2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54,822 | 0.98 | 654,822 | 0.98 |
允培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728,675 | 1.09 | 502,375 | 0.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5,025 | 0.56 | 148,725 | 0.2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3,650 | 0.53 | 353,650 | 0.53 |
允尚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700,000 | 1.05 | 505,000 | 0.7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0,822 | 0.38 | 55,822 | 0.0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9,178 | 0.67 | 449,178 | 0.67 |
合计 | 3,828,675 | 5.74 | 3,162,009 | 4.7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71,025 | 3.56 | 1,704,359 | 2.5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57,650 | 2.19 | 1,457,650 | 2.19 |
注: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允嘉合伙、允培合伙及允尚合伙拟于该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33,3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6,6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允嘉合伙、允培合伙及允尚合伙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前述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8.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