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2-072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江西冠中生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冠中”)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中生态”)与江西新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翔”)合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江西新翔、江西冠中于近日签订《增资协议》,将江西冠中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600万元,本次增资均由江西新翔出资,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不参与本次增资。
增资后,江西新翔认缴出资额由490万元增加至2,090万元,出资比例由49%增加至80.38%;公司认缴出资额仍为510万元,出资比例由51%减少至19.62%,江西冠中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江西冠中增资及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事宜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新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3AMB1G9G
3、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7日
4、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大道1177号(绿地国际博览
城)2112室
5、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涂晓娟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
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资源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木材销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规划设计管理,游览景区管理,机械设备销售,肥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营销策划,市政设施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金额 | 持股比例 |
1 | 涂晓娟 | 境内自然人 | 196万元 | 98% |
2 | 朱瑾 | 境内自然人 | 4万元 | 2% |
合计 | 200万元 | 100% |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西冠中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7BD4781C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2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国际博览城)
2114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涂晓娟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农作物种子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生态资源监测,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农业园艺服务,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肥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政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9月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净利润 | -5,026,419.71 | 0.00 |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2021年末 |
资产总计 | 5,091,665.37 | 0.00 |
负债总计 | 118,085.07 | 0.00 |
所有者权益 | 4,973,580.30 | 0.00 |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1 | 冠中生态 | 510 | 51% | 510 | 19.62% |
2 | 江西新翔 | 490 | 49% | 2,090 | 80.38% |
合计 | 1,000 | 100% | 2,600 | 100% |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依据
增资相关各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综合考虑江西
冠中自身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每元注册资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西新翔(以下简称“乙方”)及江
西冠中(以下简称“丙方”)签署《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资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不参与本次增资,由乙方对丙方以现金方式
认缴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认购丙方1,600万元股权,即1,600万元全部进入公司注册资本。
2、乙方应按以下时间缴纳出资款:根据丙方经营需要,乙方可分期
缴纳出资款,但应于2051年10月10日前,将其全部出资由自有银行账户汇入丙方指定的增资扩股专用账户。
3、本协议签订3日内,丙方应及时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在市场监督管
理局的变更登记。
4、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持有丙方510万元股权(认缴出资510万
元,实缴出资510万元),占丙方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19.62%,甲方持股比例为19.62%;乙方持有丙方2,090万元股权(认缴出资2,090万元,实缴出资490万元),占丙方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80.38%,乙方持股比例为80.38%。
(二)各方的义务
1、各方应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签署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其他文件。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缴纳出资。
3、丙方负责办理本次增资的各项手续并承担本次增资涉及的相关费
用,甲乙双方给予协助。
4、为实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登记,如有权的登记主管部门要求
加各方义务,则各方应尽最大努力配合修改;如该等修改要求已实质性增加一方或几方义务,各方应立即协商,并就交易文件的适当修改达成一致,以尽可能地保持各方在已签署的项目文件下各自的商业利益和合同权利。
5、本次增资同时,丙方应改选董事会,甲方不再向丙方委派董事。
(三)违约责任及赔偿
1、本协议一经签署,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
当、充分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承诺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该方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与其前述违约行为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责任、成本或开支。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全部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六、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考虑到江西冠中设立后业务拓展、资质申办情况不及预期以及公司
认缴权,并将采取其他形式拓展江西及周边市场。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冠中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子公司,
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同时,江西冠中将改选董事会,董事会重组后江西冠中董事均由江西新翔委派,公司将不再对江西冠中派驻董事,故本次增资事宜不会导致江西冠中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作出的慎重决策,不
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江西冠中生态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