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收到董事长刘昊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刘昊先生于2022年11月23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刘昊先生通过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9,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1%,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人刘昊先生享有提案权。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种类、用途、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
1、提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提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5、提议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818,18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6%。
6、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2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提议人控股的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提议前,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已增持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刘昊先生提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此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董事长刘昊先生的提议后,制定相关回购方案。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