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资料图片)

史娟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2022年11月14日,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史娟华女士大宗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史娟华女士由于个人资金需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南方精工的股份164.27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公司控股股东史建伟、史维本次未减持。本次大宗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史娟华大宗交易2022年11月14日11.82164.280.47
合计--164.280.4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史娟华合计持有股份164.280.47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4.280.47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股份695.722.00695.722.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5.722.00695.722.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860.002.47695.722.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0.002.47695.722.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

1、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史娟华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史娟华女士所作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且本次减持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4、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5、本次减持后史建伟、史娟华、史维仍是公司控股股东。虽然史娟华单独个人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史建伟、史娟华、史维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史娟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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