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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数字藏品投资的风险提示》,提示表示要高度警惕以数字藏品为代表的NFT(非同质化通证)投资风险。
文章称,近期监测发现,多家数字藏品交易平台打着“金融创新”的名号,以数字藏品交易为噱头实施新型金融诈骗。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要高度警惕以数字藏品为代表的NFT(非同质化通证)投资风险:
一、投资流动性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指出,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消费者要充分考虑数字藏品投资流动性风险。
二、数字藏品质量风险。广大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关注数字资产的艺术性或者价值本身,而非NFT带来的稀缺性,自觉抵制数字藏品的投机炒作行为。
三、数据信息安全风险。目前国内大部分NFT平台的区块链技术并不成熟,面临着数据隐私泄露和信息遗失的风险。同时,伴随着市场的火热,数字藏品也成了一些不法分子和黑客们的目标,极易引发被盗事件发生。
四、数字藏品金融化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多次强调,NFT底层商品中不得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禁止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消费者: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广大消费者务必理性看待数字藏品投资背后的诸多风险,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和一夜暴富的神话,自觉抵制数字藏品投机炒作行为,增强风险意识、反诈意识,警惕和远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如发现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存在违法行为的,要收集保存证据,向监管部门反映;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