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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图)

1、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明

电转债”转股、股东减持及2020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使得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 变动达到1%。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已经分别于2022年1月5日及2022年8月30

日到期。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自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次权益变动报告

书披露日至今(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0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永丰

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佳玺”)及其一致行动人永丰县盛健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健”)、云南健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玺”)及永丰县利运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运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等方式共计减持1,117,187股。同时,受 2020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授予登记完成及公司“明电转债”转股等因素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佩珂先生及控股股东润佳玺及其一致行动人盛健、健玺、利运得本次因减持及被动稀释等原因导致的股份变动比累计达到1%。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张佩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永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东湖村办公楼一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3永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东湖村(永丰县恩江渠管理所办公楼一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4云南健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路1号智能制造产业园A1栋601-3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5永丰县利运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东湖(永丰县恩江渠管理所办公楼1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0月27日
股票简称明阳电路股票代码300739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股东名称变动原因变动股数 (股)变动比例
A股张佩珂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持股比例增加+500,0000.17%
A股润佳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可转债转股及集中竞价减持等-116,000-0.79%
A股盛健
-780,787-0.32%
A股健玺
-179,700-0.07%
A股利运得
-40,700-0.03%
合 计-617,187-1.0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等综合原因,总股本增加,股份被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控股东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佩珂合计持有股份00.00%500,0000.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500,0000.17%
润佳玺合计持有股份163,987,26355.63%163,871,26354.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3,987,26355.63%163,871,26354.8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盛健合计持有股份13,279,1984.50%12,498,4114.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279,1984.50%12,498,4114.1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健玺合计持有股份1,984,5570.67%1,804,8570.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84,5570.67%1,804,8570.6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利运得合计持有股份3,348,4201.14%3,307,7201.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48,4201.14%3,307,7201.1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 计合计持有股份182,599,43861.94%181,982,25160.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2,599,43861.94%181,482,25160.7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500,0000.1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于2022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目前上述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上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取值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已经分别于2022年1月5日及2022年8月30日到期。截至前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累计未达到1%;截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累计达到1%。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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