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9 裕同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裕同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9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 41.19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 10,000万元,不超过 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2021年9月 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5)。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2年 3月 1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4,280,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00%,最高成交价为 34.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1,982,134.0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41.19元/
股,截至目前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未超过回购方案中规定的使用资金上限 2亿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关
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 11月 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30,352,321股的 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7,588,080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推进本次回购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34 居然之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居然之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0月 14日、2021年 11月 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年 11月 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年 11月 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年 11月 16日、2021年 12月 2日、2021年 12月 16日、2022年 1月 5日、2022年 1月 15日、2022年 2月 9日、2022年 2月 16日和 2022年 3月 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 2022年 3月 1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929,30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股的 0.41%,最高成交价为 5.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54,662.45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万元的 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 11月 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9:44 万通发展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通发展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2年3月15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37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86%,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5,980,843.3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1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于2022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6)。2022年1月20日公司实施了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并披露了《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3月15日,公司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37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86%,购买的最高价为10.10元/股、最低价为8.9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5,980,843.3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监管部门的需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39 凯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公司现将相关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25,5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324%,最高成交价为17.31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969,100.1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股份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2月7日)前5个交易日(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3,994,022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498,50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9 天润乳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润乳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2月 2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 3,200,000股且不超过 4,800,000股(均包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即从 2022年 2月 23日至 2023年 2月 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0)、《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2年 3月 3日首次回购股份,截至 2022年 3月 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1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71%,成交的最高价为 13.30元/股、最低价为 12.0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7,509,32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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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