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绿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关于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有关事项的回复函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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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对绿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有关事项的回复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事务所”)
收悉贵部下发的《关于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
〔2022〕第15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就该关注函中贵部要求我们
书面说明的事项回复如下:
1.因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
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你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你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你公司改聘年审机构时点距离你公司预约的年报披露日(2022年4月
13日)不足两个月,请结合中兴华所过往审计业务开展情况、本次审计工
作计划、专业人员配备等因素,说明中兴华所是否充分了解你公司面临的生
产经营及退市风险等情况,业务承接的风险评估程序和结果是否合规,是否
具备承接你公司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审计时间、人员及专业胜任能力,是否
做好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工作。请中兴华所同时就上述事项提供书面说明。
事务所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1、是否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及退市风险等情况
2022年2月中旬我所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
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近年
重大事项和风险等进行了梳理。
2021年度绿景控股公司业务大幅增长。绿景控股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
范围包括绿景控股母公司及8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2021年绿
景控股公司主要有三家公司开展业务,分别是子公司广州市恒远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物业”)、子公司深圳市弘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弘益”)、子公司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河雅力”),主要业务单位地域分布于广州、深圳和河北。绿景控股全年收
入预计15,000-17,500万元。
绿景控股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规定,
如绿景控股公司2021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本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签名无效,文档已更改) 签名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2.03.02 08:13:55 Z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
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
审核同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了营
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我们除了对绿景控股公司出具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以外,还需出具《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专项审计报告》。二者依据不
同,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与审
计报告认定的营业收入会存在差异。
针对该事项我们将在审计过程中关注以下事项:
(1)营业收入是否包含了与绿景控股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
响报表使用者对绿景控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
(2)是否存在未导致未来现金流发生显著变化等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
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收入;
我们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及退市风险等情况。
2、业务承接的风险评估程序和结果是否合规
于2022年2月25日前,我们根据所内的质量控制流程和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于绿景控股公司现场执行了业务承接尽职调查,执
行了A+类业务风险评估程序,形成了业务承接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了风
险委员会批准,我们的业务承接的风险评估程序和结果是合规的。
3、是否具备承接审计业务的审计时间、人员及专业胜任能力
从2月中旬进行业务承接尽职调查开始,至绿景控股公司拟预约年报披
露的时间2022年4月30日,有近两个半月时间,结合绿景控股公司业务规
模,我们认为执行审计程序的时间是充分的。
根据项目组对公司的业务、规模的了解和风险的评估,并结合与前任会
计师的沟通情况,组建了10人左右的现场审计团队,其中注册会计师5名,
计划分为2组同时开展审计工作,后续根据工作开展会继续增派人员,例如
执行审计程序所必要的访谈、走访、实地察看等。我们有严格的事务所内部
三级复核流程。
项目合伙人潘大亮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精研科技(300709)、
华达科技(603358)、爱康科技(002610)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天银机电
(300342)、华达科技(603358)、爱康科技(002610)、云海金属(002182)
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姜云峰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我们具备承接审计业务的审计时间、人员及专业胜任能力。
4、是否做好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工作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我们执行了必要的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程
序。我们在得到绿景控股公司同意后,向承做绿景控股公司2020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业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发送了《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函》。我们就(1)是否发现该公司管理层
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2)贵所与该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
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3)贵所与该公司治理层沟通的管理层舞弊、
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4)贵所认为导致该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等方面完成了沟通。
综上,我们在绿景控股公司的业务承接过程中,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对绿景控股公司
经营、财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估,且有充足的时间审慎审计和实施
审计程序。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