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湖北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十二条”措施中,对群众关切的购药、就医提出了优化措施。

药店不得随意关停 取消“四类药物”购买限制

如何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十二条”措施首先明确,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取消过去群众购买“四类药物”的限制性措施,且不得限制群众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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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组成员邢学森:“取消购买上述非处方药物时的弹窗,核酸检测等要求,切实方便群众购药,同时要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相关药品储备。”

确保日常诊疗服务

如何做好基本医疗服务?“十二条”措施要求,各地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发热门诊地址、电话及接诊特殊人群的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就医,要优化就医流程,门急诊要设置应急诊疗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

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组成员邢学森:“一定要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医疗机构在出现阳性人员以后,在对所涉及的诊室即消即开后,要确保日常诊疗服务,医疗机构还要抓紧做好医疗资源的准备。”

严禁封堵消防通道和单元门小区门

确保群众正常就医和生活需求,还要强化涉疫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组成员邢学森:“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不停工 不停产 不停业 不停运

如何保障社会正常运转?措施明确,原则上不停工、不停产、不停业、不停运,对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行业、工业企业、园区制定疫情防控指引。

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组成员邢学森:“同时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通讯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加强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

(来源:长江云 编辑:刘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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