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范围

具有本省户籍或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含返乡创业农民工、信用乡村创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村干部及乡村医生)、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村自主创业者。

申请条件

(1)具有经营能力的自主创业人员。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证照齐全。

(3)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富秦家乐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它贷款。

贷款额度及期限

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自2018年3月27日起,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贫困地区全额贴息;非贫困地区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

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农村户口除外。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留存,合伙申请的需提供合伙协议。

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小微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员数量达到企业职工总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不良信贷记录,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享受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财政贴息。贴息利率参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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