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182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海控 01


(相关资料图)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3年 1月 2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泛海控股”)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泛海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提起诉讼。2023年 2月 6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上

述两起诉讼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后根据民生银行申请,北京金融法院对公司、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公司的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1月 20日、2023年 2月 7日、2023年 2

月 22日、2023年 3月 31日、2023年 4月 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2023年10月7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主要内容如下:

(一)武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偿还贷款

本金 3,046,000,000元、利息 613,350,935元、逾期罚息(截至 2023年2月 8日的逾期罚息金额为 67,246,637.50元,以及以未付本金

3,046,000,000元为基数,自 2023年 2月 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12.105%的标准计算)、复利(截至 2023年 2月 8日的复利

金额为 12,806,877.31元,以及以应付未付的利息与逾期罚息为基数,自 2023年 2月 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12.105%的标

准计算);

(二)武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支付律师

费 80,000元;

(三)对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民生银行有权以

武汉公司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泛海控股、卢志强对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泛海控股、卢志强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武汉公司追偿;

(五)驳回民生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有关规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部分受理费 18,739,206.13元以及保全费 5,000元,由武汉公

司、泛海控股、卢志强负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于诉讼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

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

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