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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9 紫光国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紫光国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3年4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


(资料图片)

2023年4月2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3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79,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最高成交价为105.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47,37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30.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4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6,427,847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4,106,962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9 梅花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梅花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 8日、2023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 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5,509,6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2,943,426,102股)的 0.19%,购买的最低价格为 8.88元/股、最高价格为 9.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17万元。

截至 2023年 5月底,公司回购股份 5,509,6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2,943,426,102股)的 0.19%,购买的最低价格为 8.88元/股、最高价格为 9.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17万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00:19 杉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杉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6,125,467 股,占公司总股本(2,263,973,358股)的比例为1.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6.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7,769.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2年12月29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22-135)。

(二)2023年3月1日收盘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临2023-008)。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6,125,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6.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7,769.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7 杭叉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杭叉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9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优先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转股来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9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8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121,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74%,购买的最高价为22.00元/股,最低价为18.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4,989,353.8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已全部优先用于公司可转债转股,目前回购账户股份余额为0。

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方案,于回购期限内实施股票回购,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7 锋尚文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锋尚文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年11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2年11月25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4)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0,220股,占公司总股本0.3642%,最高成交价为53.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601,62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2月27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520,565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880,141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7 维尔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维尔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2022 年 10 月 29日、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2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023 年 2 月 2日、2023 年 2 月 17 日、2023 年 3 月 2 日、2023 年 4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5月31日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937,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73%,成交总金额为51,991,868.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4.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0元/股。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045,38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261,346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6 赛力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力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已经发行的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1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3年 5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25.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6.7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1.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5 经纬恒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经纬恒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5月31日,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99,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0.50元/股,最低价为119.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654,657.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2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的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99,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61%,购买的最高价为130.50元/股、最低价为119.2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8,654,657.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99,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61%,购买的最高价为130.50元/股、最低价为119.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8,654,657.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5 通策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策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5月31日,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策医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20,640,000股的比例为 0.249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4.780元/股,最低价为113.0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2,944.95元(不含印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2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0,640,000股的比例为 0.249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4.780元/股,最低价为113.0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2,944.95元(不含印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5 威胜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胜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5月31日,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155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的比例为2.00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50元/股,最低价为20.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8,224,447.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和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155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的比例为2.00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50元/股,最低价为20.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8,224,447.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4 明冠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明冠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5月31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54,029股,占公司总股本201,301,918股的比例为2.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49元/股,最低价为27.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822,127.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1,272.8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4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及2023年3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54,029股,占公司总股本201,301,918股的比例为2.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49元/股,最低价为27.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822,127.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4 乐鑫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乐鑫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49,674股,占公司总股本 80,731,207股的比例为 0.55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3.90元/股,最低价为 73.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961,462.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2年 6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30日、2022年 7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2)。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49,674股,占公司总股本 80,731,207股的比例为0.55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3.90元/股,最低价为 73.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961,462.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3 统联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统联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5月 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 2023年 5月 11日及 2023年 6月 1日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拟使用 3,000万至 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依据上述回购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6.306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购买的最高价为18.80元/股,最低价为 18.2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879,171.2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26.3066万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3 顺丰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丰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进展

继 2022年 3月启动、9月 1日完成 2022年内首次回购 19.9964亿元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月 22日再次启动不超过20亿元回购。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43,128股,回购总金额为 100,407,837.8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4%,平均成交价为 51.67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54.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1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2年 9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于 2022年 9月 23日、2022年 10月11日、2022年 11月 1日、2022年 12月 2日、2023年 1月 4日、2023年 2月 2日、2023年 3月 1日、2023年 4月 4日、2023年 5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0月 31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2,475,027股。公司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2 裕同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裕同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 48.84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 10,000万元,不超过 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 12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7)。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4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60%,最高成交价为 33.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2,424,830.1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48.84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2月 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21,161,723股的 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5,290,430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推进本次回购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2 华孚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孚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出售。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6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7)。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自2023年3月20日首次回购之日起至2023年05月3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1,069,7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最高成交价格3.25/股,最低成交价格3.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270,082.70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1 恒逸石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逸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5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于2022年12月2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1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5日

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三期)股份数128,62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最高成交价为8.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7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946,676,537.04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3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8,750,25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4,687,564股。

3、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0:11 格科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格科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格科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披露了《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

? 因公司为设立于境外开曼群岛的红筹企业,回购股份的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需要专项审批,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均尚未开立及绑定, 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25元/股(含)。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4日、 2023年 5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2)。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为设立于境外开曼群岛的红筹企业,回购股份的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需要专项审批,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均尚未开立及绑定, 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10 气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气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 2023年 5月 31日,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21,898股,占公司总股本 106,270,000股的 0.96%,回购交易成交的最高价 28.88元/股,最低价 22.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148,821.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 8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0万元(含),不超过 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8月 6日、8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2-041)。

二、实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3年 5月 31日,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21,898股,占公司总股本 106,270,000股的 0.96%,回购交易成交的最高价 28.88元/股,最低价 22.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148,821.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9 罗普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罗普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5月31日,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70,523股,占公司总股本187,645,475股的比例为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768元/股,最低价为 14.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84,926.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的价格不超过28.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0日、2023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7)。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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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70,523股,占公司总股本187,645,475股的比例为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768元/股,最低价为14.3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784,926.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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